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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200问完全版(121-130)

[日期:2016-10-31]   来源:海口招聘网  作者:海口招聘网   阅读:0[字体: ]

121、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哪些不同?

解答:第一,签约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

第二,签订程序不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

第三,生效条件不同。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效力所调整的主体范围不同。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工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而劳动合同生效后仅适用于职工本人和用工单位。

 

122、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哪个效力更高?

解答: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应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则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当适用集体合同。

 

123、集体合同必须经过集体协商才能签订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法》第19条也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因此,集体合同是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签订的。从职工一方来看,集体协商代表是通过民主程序产生,能够代表本单位全体职工就集体合同的内容做出意思表示。

 

基于上述特点和签订方式,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全体职工在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等方面设置一道保障底线。

 

124、什么叫做专项集体合同?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具有较全面内容的集体合同,也可以就如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内容,分别订立彼此相对独立的“专项集体合同”。

因此,为了提高集体合同所约定事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劳动者就某项专门事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即为专项集体合同。

 

125、什么是区域性集体合同?

解答:在一些规模较小的单位中,职工流动性较大、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维权较难。针对这些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的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只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而且,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适用的区域仅限于县级以下区域。

 

126、集体合同订立程序是什么?

解答:(1)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拟定集体合同草案;

(2)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3)将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

(4)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由此可见,履行报批程序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生效后的集体合同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即使新入职的员工也同样适用。

 

127、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有最低标准吗?

解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因此,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两个“不得低于”的标准为原则,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除了劳动合同的约束之外,通过法律强制性的规定,更进一步保障了劳动者在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方面的基本权利。

 

128、集体合同出现争议如何解决?

解答:和劳动合同争议类似,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如果因集体合同发生争议,除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以外,也同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集体合同争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如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工会可以依法代表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集体合同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关于这一点,在《劳动法》中有更详细的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9、工会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解答: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各级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关于工会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2001年10月27日最新修正后的《工会法》,进一步加强了工会的职能和作用,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130、工会有哪些权利和职责?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具体来说,工会的主要权利和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1)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2)当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3)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

(4)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5)工会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6)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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