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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261-294题

[日期:2016-10-31]   来源:海口招聘网  作者:海口招聘网   阅读:0[字体: ]

261、竞业禁止条款可以限制终身吗?

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竞业禁止条款中规定的竞业禁止时间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之后,该条款就自动失效。因此,劳动者不用担心与用人单位终止合同后,不能再进入同一行业工作。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

262、所有的劳动合同中都需要订立竞业禁止条款吗?

不是所有的劳动者都需要与单位签订竞业禁止条款,只有那些掌握了公司经营技术秘密的关键岗位的技术骨干和重要管理人员,用人单位才有必要与其协商、签订竞业禁止条款。一般来说,在高科技行业中,订立竞业禁止条款的情况比较多。

263、什么叫竞业禁止?

所谓竞业禁止,是指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其它公司任职;或由该员工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264、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终止日期,因此,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应一直持续到劳动者退休。但是,当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或被解除。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解除的。

265、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下面三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       劳动者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

(2)       工作年限较长,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十年的;

(3)       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266、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应享受什么待遇?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也可以享受医疗待遇,医疗期限为三个月。

267、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培训费?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赔偿该项培训费用。

268、学徒期和见习期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由于学徒期和见习期与试用期是不同的概念,而且试用期对所有初次就业的劳动者也适用,因此,学徒期和见习期都可以约定试用期。

269、学徒期、见习期与试用期有何区别?

学徒期是对某些进入工作岗位的新招劳动者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见习期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新录用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执行的实习期限。这两种形式与试用期不同,其主要区别在于:

(1)期限不同。学徒期是按照技术等级标准所要求的时间来确定;见习期一般是一年的时间,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2)确定方式不同。学徒期是按照现有政策法规必须执行的;而试用期是由约定达成的。

(3)执行对象不同。学徒期主要在某些特定岗位的新招劳动者中执行;见习期主要在新录取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中执行;而试用期一般对于初次就业的劳动者试用。

270、试用期内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现在有些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规定,对应聘者先试用三个月再签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只有保底工资,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通常以不符合需要为由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新招收的劳动者,自录用之日起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签、拒签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不允许先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而且,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27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内,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自由都比较大,那么,用人单位是否也可以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呢?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相对比较自由,但是,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任意解聘劳动者。只有当用人单位有确切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因无故解雇而给劳动者带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补偿。

272、试用期内跳槽,要赔偿用人单位损失费吗?

职工跳槽,通常都需要赔偿用人单位损失费。但是,在试用期阶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只须赔偿用人单位为招用其所直接支付的费用,而不用赔偿违约金、培训费等费用,也不用赔偿用人单位的其它损失。

273、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应为多长?

试用期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一般对初次就业和再次就业的劳动者适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274、劳动合同自何时起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发生法律约束力,确定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对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未在合同中做出约定的,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即视为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双方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后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准。

275、合同期内不准结婚的约定合法吗?

婚姻自由是宪法中规定的,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男女双方只要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且完全自愿,就有权结婚,确立夫妻关系,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干预。劳动合同中规定合同期内不能结婚是对婚姻自由权的干涉和侵犯,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条款,对合同双方没有约束力。此外,劳动合同中类似还有“不准生孩子”等规定,这些规定即使是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也是无效的。

276、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订立吗?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订立的劳动合同视为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者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应当及时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77、放长假的富余人员能享受社会保险吗?

由于放长假的富余人员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像对待其他在岗员工一样,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除了放长假的人员之外,请长病假、外借人员以及带薪上学人员都应当享受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

278、长期不在岗的富余人员可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长期不在岗的富余劳动人员并没有与用人单位脱离劳动关系,它还是属于用人单位的编制,只是由于各种原因而在家待岗而已。公司应当与这些长期不在岗的富余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这些人的劳动合同可以与在岗工人的劳动合同条款有所差异,如可以另签一份《待岗协议》。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

279、签订了劳动合同后,毕业生就业协议还有用吗?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就视为劳动合同对待。但是,如果有了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效力如何呢?当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该就业协议就会自然地转化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补充文件。因此,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并不矛盾,也不对立,对于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条款,如果就业协议中有所规定,则按照就业协议的规定履行。

280、只有毕业生就业协议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行吗?

就业三方协议是根据教育部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签订的,其目的是为了把我国大学生就业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一经订立三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毕业生就业协议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合同,但是,毕业生就业协议却具有劳动合同性质。因此,如果毕业生就业时只有就业协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就业协议就视为劳动合同对待。

281、怎样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签订就业协议主要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就业协议审批鉴证;

(4) 用人单位在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起的15个工作日内将就业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5)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就业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282、毕业生就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就业协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工作(聘用合同)期限;

(2)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4)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

(5)就业协议终止的条件;

(6)违反就业协议的责任。

除了上述条款之外,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还可在就业协议书上附加双方认为需要增加的其它条款。

283、何为毕业生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其实就是一张表格,是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发放的表格。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一般情况下,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多项或复制后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不仅协议无效而且将受到追究乃至处分。

284、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劳动合同需要变更吗?

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了变化,应当由改制后的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履行以前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企业改制导致以前的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劳动者应当依法更改劳动合同。

285、由上级部门委任的管理人员应当和谁签订合同?

由上级单位委任的厂长、经理等管理人员应当与该委任的上级部门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86、被外单位借调的员工应和谁签订合同?

被外单位借调的员工,虽然是在其他单位工作,但是其劳动关系还是保留在自己原先的单位,因此,这些人应当和其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87、员工外派应该和谁签订劳动合同?

一些外派人员,如派到合资公司、参股单位的员工,如果和原来所在的工作单位一直保持着劳动关系,就应该和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在与外派单位签订雇佣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可以明确职工在外派单位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288、勤工俭学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如今,在校学生,特别是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的情况越来越多。根据法律,这些大学生勤工俭学的行为不视为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并未建立一个劳动关系,因此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与在校生之间签订合同。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这些勤工俭学的学生最好能与工作单位签订一个协议,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水以及相应的劳动保护等方面进行规定,以防双方发生纠纷。

289、什么是劳动合同签证鉴证?

劳动合同鉴证是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措施,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和提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鉴证。但劳动合同的鉴证不是必须的,是否鉴证与劳动合同的效力无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以劳动合同未经鉴证为由不受理相关的劳动争议。

290、一份标准的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七项内容: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具备以上内容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约定其它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9条

291、哪些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

首先,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不适用劳动法;

    其次,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

29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适用《劳动法》吗?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适用《劳动法》。依照我国的法律和政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应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工勤人员之间应当适用《劳动法》。

293、公立学校等事业单位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吗?

公立学校等事业单位的劳动者是否适用《劳动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首先,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适用《劳动法》;其次,如果事业单位与其劳动者之间是通过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那么,就适用《劳动法》;如果事业单位与其劳动者之间不是通过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而是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则不适用《劳动法》。

294、个体工商户与其雇佣的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吗?

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商业活动的个体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可以雇工经营,但最多不得超过八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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