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父母和配偶在同一地区,可以同时享受两种探亲假吗?
父母和配偶在同一地区的,职工不能同时享受两种探亲假。
职工的父母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母或者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32、探亲假期有多长?
符合法定条件的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假期的长短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第一,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第二,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第三,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应该指出的是,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也就是说,探亲假期间,如果恰巧赶上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那么,劳动者只享受探亲假,不在另外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233、见习期和实习期内能享受探亲假吗?
职工在见习期和实习期内都不能享受探亲假。
234、学校的教师也可以享受探亲假吗?
学校的教师不能享受探亲假。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学校的教师每年有寒暑假,实行休假制度,因此,教师应在休假期间探亲,不享受额外的探亲假。
235、哪些劳动者享有探亲假?
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职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享受探亲假。
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以上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36、什么是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我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但目前国务院并没有发布有关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所以,劳动者原则上是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但具体怎样操作,还有待于国务院出台具体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1991年6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对带薪年休假做出了一些规定,虽然这个通知是针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但其它企业可以参照执行。
237、发年终奖金日前离开公司就无权拿年终奖金吗?
现在有很多单位规定如果发年终奖金日前离开公司就无权拿年终奖。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但是,根据奖金的性质来分析,这种做法确实不合适。
奖金是鼓励劳动者的工作支付的额外工资,而年终奖作为奖金的一部分,属于工资的范围。很显然,年终奖是针对劳动者一年的工作情况而发放的奖金,所以劳动者在职期间的这部分年终奖应当发放给劳动者。因此,对于发年终奖金日前离开公司的劳动者,应当按比例发放相应数目的年终奖。
238、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工作时间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未与劳动者协商或者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加班,要受到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的行政处罚,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 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二, 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三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三十六小时的,无论是否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都要受到行政处罚,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239、用人单位能以奖金代替加班工资吗?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不能以奖金代替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额外工作时间的工作报酬,是法定的;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奖励工作成绩突出的劳动者而支付额外报酬,是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的。因此,用人单位以奖金代替加班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240、所有补休都可以代替加班工资吗?
并不是所有的补休都能代替加班工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公休日加班,又能安排补休的,则这时的补休能代替加班工资,在对劳动者安排了补休之后,用人单位不用再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即使能够安排劳动者补休,也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即这时的补休不能代替加班工资。
241、在部分公民享有的节假日加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节假日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和纪念日:
(1)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 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4)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242、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的加班费如何计算?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是不一样的,劳动者应注意区分加班是在公休日还是法定节假日,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论能否安排补休,都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公休日加班的,如果能在其它时间安排补休,则不用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则要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资。
243、什么是公休日?
公休日与法定节假日不同,是指法定节假日之外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如双休日。
244、什么是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是指法律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和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我国法律规定了下列法定节假日:
(1) 元旦,1月1日放假一天;
(2) 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 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5月2日和5月3日;
(4) 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10月2日和10月3日;
245、每月法定工作天数是多少?
根据国家关于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规定,每月制度工时天数为21.5天。考虑到国家允许施行每周40小时工时制度有困难的企业最迟可以延期到1997年5月1日施行,因此,在过渡期内,实行每周44小时工时制度的企业,其日工资折算可仍按每月制度工作天数23.5天执行。
24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加班,这种行为合法吗?
用人单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加班,即使这种行为得到劳动者的同意,也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加班,首先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且,要遵守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不得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进行加班。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属于强制性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不能通过双方协商予以变更。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加班,这种行为仍然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进行加班,即“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47、用人单位能以拒绝加班为由辞退劳动者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协商是用人单位加班的必经程序,未经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就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也有权拒绝加班。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以拒绝加班为由辞退劳动者。
248、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吗?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但是,在下列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劳动者不得拒绝: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249、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
加班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要求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从事工作。出差在外适逢双休日,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这个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一, 若该双休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又不能够安排补休的,由于该工作日不是正常工作日,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第二, 若该公休日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也就是说该日劳动者并未从事工作而是在休息,只不过是在出差地而不是在居住地休息,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并不是加班,用人单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工资。
250、占用周末时间开会算加班吗?
一般来说,加班都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之外进行工作。周末不属于法定工作日,用人单位开会一般都是为了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因此,用人单位占用周末时间开会,应当属于加班,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251、每周是否必须在星期六星期日休双休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25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如何计算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有所不同。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如果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而不是加班,其工资是按照平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不属于加班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如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要依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25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对延长工作时间有限制吗?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关于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254、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对延长工作时间有何限制?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并受到一定限制,不能无限制的延长工作时间。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要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取得劳动者同意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55、哪些用人单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256、哪些用人单位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257、法律规定的工时制度有哪几种?
工时制度是指关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及其计算的制度。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工时制度有三种:标准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
标准工时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一般劳动者普遍适用的工时制度。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1994年《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可以看出,《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标准工时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劳动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是由国务院颁布的,从效力等级上看,《劳动法》的效力应高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应优先适用《劳动法》的规定。所以在标准工时制度下,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因受季节、自然条件的限制,对劳动者适用的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的一种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作制度,是不以标准工时制度确定的工作制度,企业以合理确定劳动者6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来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258、技术人员可以业余兼职吗?
由于技术人员掌握着技术秘密,因此对这些人的兼职也采取了比较谨慎的态度。一般来说,在他们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业余兼职,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利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但是,存在下列情况的,科技人员所在单位可以限制科技人员暂不得兼职:
(1)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或者不积极承担本单位分配的任务的;
(2)担负的工作涉及国家机密,从事兼职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
(3)承担国家科技攻关或本单位重要任务,在此期间兼职可能影响完成国家计划和单位任务的;
(4)因与兼职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情形,应当回避在该单位兼职的。
需要指出的是,本岗位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的,业余兼职应当在本职工作时间以外进行;不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的,业余兼职应当在保证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情况下进行。
259、竞业限制期与提前通知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同时约定吗?
用人单位在与按照岗位要求需要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协商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提前通知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劳动合同中不能同时约定竞业限制期和提前通知期。例如,若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解除合同离开公司,必须提前六个月通知公司,公司将采取调离其原岗位另行安排工作的防泄密措施;则合同中就不能再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即规定劳动者因任何原因离开公司,应在离开后几年内不得前往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
260、可以约定用人单位为竞业禁止条款支付补偿金吗?
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的就业自由做出了限制,劳动者因此受到了经济上的损失。所以,用人单位必须对此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约定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条款无效。如果用人单位停止支付补偿金,则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的约束也随之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