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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问答(一)

[日期:2016-10-20]   来源:海口招聘网  作者:海口招聘网   阅读:0[字体: ]

1、为什么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安全网”、“稳定器”,是加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同时,又是在鼓励竞争,追求效率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措施。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深化企业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保持社会稳定,顺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加快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步形成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2、我国现行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是什么?

  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是50年代建立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公费医疗制度是指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而实行的、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享受人员提供制度规定范围内免费医疗预防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仅限于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他党派、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还包括高等学校的大学生和退伍在乡的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

  劳保医疗制度是指为保护企业职工的健康,对其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享受医药费用补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仅限于国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包括县以上的大集体企业。

3、为什么要改革现行的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

我国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是适应建国以后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建立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这种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其制度性弊端,使之既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这种制度性弊端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通包统揽的福利制弊端,单位和个人没有自我保障和约束;二是单位保障的非社会管理弊端,既没有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也导致不同单位负担畸轻畸重,更导致职工待遇苦乐不均;三是医疗与保险一体化运作,没有第三方制约。

  由于这种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使得这种制度运行四十年多年来,产生了花费不少、效率低下的最终结果。具体表现为:

  第一,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浪费严重,财政和企业不堪重负。全国职工医疗费用严重仅从1978~1997年,就增长了28倍。由27亿元增长到774亿元,年递增约19%,而同期财政收入只增长了6.6倍,年递增约11%。职工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同期财政的增长速度。同时,据有关部门调查分析,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约占全部医疗费用的20%-30%。一些医疗单位在利益的驱动下,大量经销贵重药、进口药甚至营养滋补品、非医疗用品,盲目进口和使用CT、核磁共振等高档医疗设备,乱收费,高收费。一些职工缺乏节约医疗费的意识,“小病大养”,“一人劳保,全家吃药”。

  第二,很多困难企业职工,以及部分经济欠发达的事业单位职工医疗费用报销越来越困难,职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日益突出。绝大多数企业已经无法执行劳保医疗制度的规定,而是采取定额包干或按比例报销的办法,一些企业一年也就报销几十元钱,一些困难企业则长年无力报销职工的医疗费。

  第三,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企业社会负担过重,加之现行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仅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及一部分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改革开放以后发展起来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及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基本没有纳入到公费、劳保医疗的范围内,这些都既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也不利于保护这些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第四,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以单位自我保障为主,职工医疗费用社会互济程度低,新老企业之间、不同行业之间,职工医疗费缺乏统筹互济,职工医疗待遇苦乐不均,许多经济不发达地区和效益差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待遇得不到保障,引发大量的社会矛盾。例如,有的单位年人均医疗费达几千元,而有的的单位只有几十元;有些企业职工医疗费实行实报实销,而有些困难企业却长期拖欠职工医疗费。另外,由于劳保医疗分散在各个企业自行管理,企业“办社会”现象十分严重,加重了企业的社会负担。据1996年的统计,单位自办医疗卫生机构10.2万个,床位75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33.8万人,分别占全国总数的54%、24%和25%。

4、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有哪些成效和问题?

  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城市的实践表明,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的。各地试点取得的主要成效在于:一是建立了合理的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和医疗费用制约机制,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医疗保险改革政策的规定统一缴纳医疗保险基金,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承担,统一使用,通过社会保险的互助共济,有效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二是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由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初步探索建立了医疗消费制约机制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医疗费用浪费现象有所遏制。三是促进了医疗机构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医疗机构既是挑战,又是机遇。由于实行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和医疗费用结算制度,促使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调整医疗收入结构,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此外,改革试点本身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这深化改革探索了解决问题的路子。

  试点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筹资比例偏高,基金征缴困难。在上述试点城市中,用人单位缴费率在10%以上的共有26个,占65%。同时,参保企业的基金收缴率较低,一般仅在40%到70%之间。二是统筹层次低、企业参保率低。在已经启动改革方案的40个试点城市中,参保率低于50%的就有14个城市。三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本身过于追求模式化,试点政策和制度规定过于僵化,没有给试点城市留有足够的探索空间。我国各地经济水平不平衡,医疗消费水平差异较大,加之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起步晚,难度大,情况复杂,改革的办法也需要探索,因此,在改革的方案设计上不能强求一致,过分强调制度模式的统一,只能在大的原则和主要政策统一的前提下,允许各地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方案。同时,在改革的进度上也不能强求一致。四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没有建立有效的医患制约机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特别是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系紧密。因此,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必须同时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只有搞好医药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建立有效的医疗费用约束机制,遏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和浪费,使有限的医疗保险基金真正用于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从而保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5、为什么说为职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证?

  我国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力量,切实解决他们的基本医疗保障,是党和政府历来关心的重要问题,也是各级政府的责任。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发展,党和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改善职工生活的措施,从总体上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经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传统体制固有矛盾的显化,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困难企业的职工医疗保障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一些地区和企业出现了长期拖欠职工医疗费的现象,影响了职工基本的健康保障,甚至由于因病致贫影响了职工的基本生活,损伤了职工劳动生产积极性和对改革的信心、对政府的信任。因病得不到治疗和医疗费用得不到及时的报销,职工找企业,找政府,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秩序,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因此,在原有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职工医疗问题的情况下,必须建立一个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医疗保险制度,才能切实解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从而从制度上消除因职工医疗问题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出发,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社会保障制度。

6、为什么要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同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到了一个关键时期,能不能通过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现代企业制度,关系到能不能实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在本世纪末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关系到能不能在世纪之交顺利实现我国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用三到五年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通过鼓励兼并、规范破产、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和实施再就业工程,力争到本世纪末使大多数国有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决策。要实现这个战略目标,从二十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教训看,核心的问题也是一个日益突出的难点问题,是能不能妥善解决好人的问题。这次国有企业改革涉及的不是解决一般性劳动力流动问题,而是与经济结构调整相适应的劳动力结构性调整和资源配置问题。这种结构性调整的突出特点是,由于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因而调整的幅度、深度和解决问题的难度都非同以往。实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程,是实施国有企业结构性调整的重要举措,当然也是一个必要的过渡性措施。没有这个过渡性调整措施,就实施不了这个战略性调整;没有这个结构性调整,国有企业就不能轻装上阵,也就没有竞争力。但是,经济结构调整、企业减员增效的最终出路,还是要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把富余职工从企业中分流出去。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保障制度能否尽快建立,能否切实解决好职工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问题,从而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

  目前许多国有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得不到保障,有企业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经营管理需要的因素,但根本的原因还是现行的职工医疗保障制度不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过去把职工医疗保障责任分解到每个企业去实施,是与将企业纳入整个国家收入分配计划体制相适应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自主经营,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势必造成苦乐不均,困难企业自身根本难以解决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现在,一些地区和企业的医疗消费水平过高,医疗费用的增长过快,浪费惊人。但同时,许多困难企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解决不了。建立互助共济、社会化管理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社会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为保障职工基本劳动权益的保证。这个问题必须由政府来解决,但不是和过去一样仍由国家和企业包揽,而是通过建立新的医疗费用筹措机制,建立一套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来实现社会共济。

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是什么?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包括六个部分:

  一是建立合理负担的共同缴费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体现国家社会保险的强制特征和权力与义务的统一。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不仅可以扩大医疗保险资金的来源,更重要的是明确了单位和职工的责任,增强个人自我保障意识。这次改革中国家规定了用人单位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的控制标准: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二是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使用的统筹基金和个人专项使用的个人账户基金组成。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专项用于本人医疗费用支出,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

  三是建立统帐分开、范围明确的支付机制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确定各自的支付范围,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住院(大额)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主要支付门诊(小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要有严格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四是建立有效制约的医疗服务管理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仅限于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内的医疗费用;对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定点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要按协议规定的结算办法进行费用结算。

  五是建立统一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制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定统筹层次的社会经办,原则上以地级市为统筹层次,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的统一征缴、使用和管理,保证基金的足额征缴、合理使用和及时支付。

  六是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管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统筹地区要设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监督组织,加强社会监督。

这些内容基本上制定了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大致框架,奠定了将来统一全国制度的基础,便于各地在制定改革方案时有所遵循,同时也给各地留下了因地置宜做出具体规定的空间。

8、为什么说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对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制度变革和机制转换?

  一是改变过去国家承担无限责任为保障职工基本医疗,实现福利保障到社会保险的转变;二是改变过去国家和企业包揽职工医疗费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增加了个人自我保障责任,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三是改变过去各个单位分散管理为社会化管理,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共济;四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建立医、患、保三方制约机制。

9、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和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配套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根据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是“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

“基本保障”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应的筹资水平要根据目前我国财政和企业的承受能力确定,只能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 广泛覆盖”是指基本医疗保险要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不论是国有单位,还是非国有单位,不论是效益好的企业,还是效益差的企业,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双方负担”是指改变过去职工医疗费由国家和企业包揽,个人不承担医疗保险责任,实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合理负担;

“统帐结合”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建立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并明确各自的支付范围,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大额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主要支付小额医疗费用。

  按照这一基本思路,总结试点的经验教训,为了正确把握改革的方向,使各地改革有所遵循,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应遵循四条原则: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三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四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10、为什么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要与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相适应?

  这是由医疗保险权力与义务相对应原则确定,由于我国目前尚于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初级阶段,总体国力不强,具体到医疗保险的资金供方,财政和企业的实际负担能力有限,因此,从这个基本国情和财政企业的负担能力出发,只能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国家承办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也只能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既不能完全照顾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也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消费需求,更不能与发达国家的医疗保险水平攀比,只能根据可能,而不能根据需要。我国目前阶段的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只能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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